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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13万手表故障在专卖店修理事后认为掉江南包双方对簿公堂
江南体育官网浙江宁波,一男子发现一年前购买的价值13万元的名牌手表走时不准,于是戴着手表来到专卖店维修,可在手表修改后,男子却凭借着超人的触感判断出手表存在异常,认为修理店将手表的贵重零件调包,为此男子要求手表维修店赔偿自己同款新手表。
陈先生居住于浙江宁波,父亲是当地一家大型贸易公司的董事长,母亲系某企业高管,所以陈先生从小便过着养尊处优的美好生活,衣食无忧、高高在上是陈先生多年以来的生活习性。
由于家庭条件优越,所以陈先生在购物时仅仅看中物品的价值而非价格,只要是喜欢的东西,哪怕豪掷千金也要将其收入囊中,如果不是喜欢的东西,哪怕分文不取,陈先生也不会轻易收下。
一天陈先生和妻子一同在某商场购物,当两人来到一家高档手表店铺时,陈先生一眼便看中了其中一款手表,在服务员的建议下,对方将手表取下来供陈先生试戴,试戴过后,陈先生自我感觉良好,而另一边的妻子也是连连夸奖。
询价后,对方告知陈先生这是目前最新款的手表,价格在13万元左右,出于对手表的喜欢,陈先生甚至都未砍价便一口气将13万元款项转入到对方的账户中,陈先生目前拥有多款手表,即便是每天都换一个,也要将近几个月才能每个都佩戴一遍。
所以在手表买回来后,便一直存放在衣柜中,直到半年之后,陈先生即将参加一项盛大仪式,才想起放置在柜中多日的高档手表,可是当陈先生拿出来准备佩戴时,却发现手表已经停在原地。
原本以为只是时间太长,导致手边电源失效,更换电池后便会恢复原貌,随即陈先生将另一块手表戴在手上,并在参加完盛会后,拿着这一块手表来到当初购买手表的店铺,根据店员的描述:这款手表内部构造过于精细,目前店内达不到维修水平、所以需要将其发回厂家维修。
陈先生手表众多,考虑到目前还有其他替代品可供使用江南,所以陈先生便将手表放到店中,并根据店员的指示在一周之后到店取表,平日里陈先生对手表颇有研究,当然知道手表结构复杂,所以店员在提出一周后取表时,陈先生并未多言。
转眼间时间便来到修表后的第七天,陈先生在接到店员的电话后便驱车前往商场取表,并按照相应的价款向店员支付维修所需的费用,可是当陈先生满怀期待的将手表戴在手上时,却发现好像维修之前的手感和现在不太一样,但是又感觉不出来究竟是哪里有不一样。
直到晚上,陈先生才恍然大悟,原来手表的重量和之前存在一定的偏差,13万元的手表,已经算是昂贵手表,被人随意更换部件,会使手表的价值大打折扣,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,陈先生还专门找到第三方检测机构,要求其对自己的手表进行拆机鉴定,鉴定过后,其出具的报告显示:陈先生手表中的某个部件系非原装江南。
这可气坏了陈先生,自己仅仅是维修手表,而厂家却偷梁换柱将原装部件拆下,这严重侵犯到陈先生的个人利益,第二天陈先生便带着手表再次来到手表商行,要求其赔偿自己同款手表一只江南。
面对着陈先生的要求,手表店却不以为然,手表店将自身责任推的一干二净,并坚称:目前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厂家导致,也许是在送来之前就已经被调包。
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,当事人反驳对方主张时应当举证证明,否则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。
也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,既然陈先生认为是手表店所为,那就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,而另一边陈先生也仅仅只能拿出鉴定报告,可鉴定报告虽然能证明部件遭到调换,却无法证明是手表店所为。
民法典第462条规定,动产被侵占、损害的,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或请求损害赔偿。
如果在后续的进展中,陈先生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,那手表店则已经触犯到民法典的规定,涉嫌到损害他人财物,陈先生有权力要求手表店为自己重新更换回原装配件,除此之外,手表店还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。
民法典第781条规定,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、重作、减少报酬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具体到本案中,虽然陈先生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,但检测报告却无法证明手表重量减轻系手表店所为,假如确实是手表店的原因造成,那陈先生有权力要求手表店重新维修,与此同时还可以以侵权将手表店告上法庭。
诚信经营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,而是所有商家都需要严格执行的基本准则,作为商品经营者,理应在诚信的基础上为顾客承揽业务,否则到头来也只能使自己的招牌越来越臭。